************司 ***年第一次物资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示
(项目编号:XZZHNYWZ-***-01)
各相关投标人:
************司 *********开招标采购项目 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理办法》************示的规定,******************标 ******示,公示期 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示期间 ******疑函发送至 ******邮箱 。
******示详见下一页: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 中标 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 ****** ( 万元 ) | 质量 (******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 | 评 审 |
XZZHNYWZ-***-01-*** | ***-配电自动化系统 | 包 1 | ******司 | 1 | 8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投标人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示之日起 3日内,向 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 ******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异议人的名称;
(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章,******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在 ******示结束后提出的;
( 2)************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的;
(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司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司
电话: ***-*** ***
************司
******司
***年7月31日
招标代理机构:******司
招标人:************司